關于個人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申購或交易適當性要求的提示
作者: |
來源:
第一創業
| 日期: 2022-06-20
尊敬的投資者:
自2022年6月18日起,個人投資者參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債申購、交易的,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我司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10萬元(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);
(二)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(以中國結算查詢結果為準);
本通知施行前已開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債交易權限,且未銷戶的個人投資者,不適用該規定。
其余事項詳見交易所公告:
上交所-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適當性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: http://www.sse.com.cn/lawandrules/sselawsrules/bond/trading/currency/c/c_20220617_5703923.shtml 深交所-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適當性管理相關事項的通知: http://www.szse.cn/lawrules/rule/trade/current/t20220617_593971.html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